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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2875

以下文章来源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作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作者简介


过勇,清华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廉政建设研究基地主任;

李尚翼,清华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将“纪检监察学”列为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象征着纪检监察学学科正式由前期筹备阶段转向规范发展阶段。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高校已先后成立20多所纪检监察学院(研究院),为推动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随着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的组建,各高校踊跃申报纪检监察学学位授权点在未来势必成为学科建设中的重要趋势。然而,关于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的一系列基础性问题仍未形成共识和定论,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学学科的高质量建设。

围绕着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学界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尤其自2022年以来,与此相关的学术会议和学术研究呈明显增长趋势。现有关于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讨论主要有两种研究视角:一是侧重阐释纪检监察学作为一级学科的必要性、重要意义、基本任务、历史脉络、知识体系、学科范畴、学科定位和建设路径等较为宏观的问题;二是从相对微观的层面探讨人才的政治素质、课程建设等具体问题。这些研究为完善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贡献了来自理论界的支持,对于推动学科建设由悬浮不定走向确定状态意义重大。然而,现有研究整体上过于偏向宏观建构和理论阐发,存在着忽略中观制度建构的问题,尤其是对于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问题尚缺乏系统性深入研究。

有鉴于此,本文将着重探讨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的相关问题,希冀填补研究空白、廓清迷雾,筑牢学科建设地基,促成人才培养共识。

一、构建具有纪检监察学学科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这为推进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指引。从大学承担的四项基本职能看,人才培养毋庸置疑居于首位,是高等教育的核心使命和根本任务,而高质量人才培养必须结合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建设特点和发展规律,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构建适合纪检监察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系统构建纪检监察学特色人才培养体系,对于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第一,人才培养体系是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和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一方面,人才培养是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才培养体系在学科建设中居于中心和基础性地位,科学、合理、适应时代所需的人才培养体系是提高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另一方面,学科发展现状是人才培养的客观环境,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不能闭门造车、凭空臆造,必须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特点和规律,适合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科学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多层次多类型的纪检监察学人才。

第二,人才培养体系是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高素质专业人才是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为纪检监察事业提供高素质人才储备资源,是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目标和任务。新时代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也存在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有待补强的短板。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和国家急需大量纪检监察实务人才,以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系统构建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能够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源源不断补给高素质专业人才,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第三,人才培养体系是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创新的重要保障。纪检监察学是研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纪检监察理论、制度和实践的综合性学科,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政治属性和实践特色,最能彰显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纪检监察事业迅速发展,产出许多原创性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对此,需从理论层面归纳总结,提炼出新的概念、新的理论、新的逻辑、新的方法,构建具有中国自主知识特征、完整系统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培养具有深厚理论素养的专业人才,在助力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

总之,系统构建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意义重大,决定着学科建设的水平、事业发展的质量、知识创新的程度,是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中的一个核心议题,需对此进行全面审慎思考和统筹谋划设计。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为谁培养人”指向教育的目的,对应着人才培养的目标;“培养什么人”指向教育的效果,对应着人才应该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怎样培养人”指向教育的路径,对应着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等支撑机制。基于此,本文将聚焦讨论纪检监察学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四个层层递进、彼此关联的关键问题。

二、纪检监察学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旨在回答“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在人才培养体系中发挥着奠基性作用,系统构建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的首要任务应是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使命以及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决定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更要始终牢牢把握这一根本目标。基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使命,高校人才培养目标总体上包括政治性要求与专业性要求两大部分。在政治性要求方面,纪检监察学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人才;在专业性要求方面,纪检监察学学科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备扎实的纪检监察理论基础,熟悉纪检监察实务工作,熟悉中国国情并具有国际视野,掌握本学科学术研究前沿,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机结合,在纪检监察领域做出创新成果的人才。除总体性目标外,各高校在设置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时,还应遵循教育规律认真考虑三个方面的重要问题。

1.区分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定位

我国高等教育主要培养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的人才,就硕士而言,还可细分为专业型硕士和学术型硕士。目前各高校纪检监察学学科的人才培养的定位有所不同,个别高校开始培养本科生,部分高校侧重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然而,如何设置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目标,各个高校还未形成共识,这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课程体系的建设。基于教育的基本规律,培养体系要区分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定位,科学化、差异化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具体而言,本科阶段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基础知识;硕士阶段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使得学生能满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博士阶段教育应着力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理论素养,为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知识构建贡献人才力量。

2.兼顾学生多元化职业发展方向

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目标的设置不仅要满足纪检监察机关的需求,还应兼顾学生的多元化职业发展方向。从学科发展脉络看,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是纪检监察学学科的重要使命和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但纪检监察学还是新增一级学科和高等教育中以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具体专业,这表明纪检监察学学科学生的职业选择可能是非常多元化、自主性的。如果在设置人才培养目标时仅考虑纪检监察机关的用人需求,忽略学生的多元化职业发展方向,很大程度上会引发招生难、就业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事实上,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政机关的特殊性决定了自身规模、人员编制都较为有限,且岗位基本条件要求比较严格,由此出现的结果是,最终只有部分学生可以进入纪检监察工作队伍。实际上,包括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等在内的其他大多数部门,在开展内部监督活动时同样需要大量具备纪检监察知识的专业人才,高校出于纪检监察学学科自身建设的考量,也会培养部分学术型人才,为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师资队伍充实研究力量。以上单位与纪检监察机关对人才素质与能力的期待不完全相同,符合纪检监察机关需求的人才未必能很好适应其他工作。因此,从确保纪检监察学学科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在设置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目标时,应回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就业差异,将学生的多元化职业发展方向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3.平衡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关系

平衡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关系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内容,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目标的设置同样需处理好两者的关系。21世纪以来,高等教育改革积极探索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方式,并呈现出两个非常明显的发展趋势:一是本科生培养愈加重视“通”的能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管理模式、教育理念上深受苏联教育模式的影响,这突出表现为很多学科专业跟一些行业领域,甚至跟一些工作单位直接相关。高度教育改革将通识教育确立为本科教育教学的重点,对于本科生的培养更强调价值理性塑造,更侧重培养学生掌握基础知识、贯通知识运用的综合能力。二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专”的色彩更浓。专业教育偏向工具理性的塑造,旨在帮助学生深度掌握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实用知识和技能。从近些年全国研究生招生情况看,专业教育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截至2022年9月,我国硕士研究生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已超60%,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也在大力推进中。纪检监察学学科作为高等教育的新兴领域,培养的人才要服务于纪检监察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这不同于单纯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因而,在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中需妥善处理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关系。从教育规律看,不同层次人才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的不同阶段各有侧重。对于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而言,本科、硕士、博士各阶段的教育内容如何有所侧重,换言之,在不同培养阶段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之间的平衡点在哪里,高校在设置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目标时需认真思考这一问题。

三、纪检监察学人才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人才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是人才培养体系需回答的另一重要问题。从人才供需关系看,“培养什么人”归根结底是由需求方决定的,因此,有必要从纪检监察事业发展需要的角度,深入探讨纪检监察学人才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能力。围绕着“培养什么人”,清华大学在推进教育培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探索出“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着力从价值塑造、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三个维度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并取得显著成效。本文将参考“三位一体”的分析框架,系统阐述纪检监察学人才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1.纪检监察学人才的价值塑造

纪检监察学学科的人才应该秉持何种价值观,是“培养什么人”所关注的重点内容。纪检监察学人才应至少秉持四个方面的价值立场:一是坚定的政治立场。“开展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要求纪检监察学专业人才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立场,坚决拥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良善的道德观念。纪检监察是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心的一项事业,纪检监察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客观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塑造良善的道德观念是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对于纪检监察学人才而言,良善的道德观念至少包括清正廉洁、崇尚公道、奉公守法、诚信友善等内容。三是高尚的学术道德。学术道德是从事学术研究的基本准则,包括恪守学术诚信,严守学术标准,坚持科学真理、维护科学诚信,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尊严,杜绝学术不端等具体要求。四是良好的职业伦理。良好的职业伦理是维护纪检监察事业形象的基础。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经常会陷入道德旋涡和伦理冲突,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更有甚者会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正确处理履职过程中的道德困境,需要通过专业的职业伦理教育来培育纪检监察学人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操守。

2.纪检监察学人才的能力培养

纪检监察学人才应该具备从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综合能力,其中包括四个比较重要的具体能力:一是获取知识的能力。纪检监察学人才应当具备获取专业知识和运用研究方法的能力,掌握扎实的纪检监察核心概念、基本理论体系和系统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通过学习形成系统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不断更新和扩充知识储备。二是学术研究能力。纪检监察学人才应具备相应的理论研究功底,可以独立进行纪检监察相关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有独到的纪检监察方法论视角,能从本学科的角度对腐败治理与廉政建设问题做出解释。博士研究生还应具备较强的学术原创力和学术创新能力。三是专业实践能力。纪检监察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纪检监察学人才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了解纪检监察实务工作流程和基本内容。同时,能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具备将抽象概念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果的能力。四是批判思维能力。批判思维能力体现了理性和逻辑的思考方式,是高素质人才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纪检监察学人才经过系统学习应当具备较高水平的批判思维能力,能够从规范性、客观性、理论性、逻辑性等方面,对学术研究成果和观点做出鉴别和判断。除上述四种重要能力外,纪检监察学人才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学术写作能力、沟通能力、外语能力等基本能力。

3.纪检监察学人才的知识传授

纪检监察学的知识体系丰富,学生应重点掌握四个方面的知识:一是国家政治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纪检监察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本土学科,纪检监察学人才需熟知我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政治经济制度方面,要对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有着深刻认识;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应对与纪检监察工作有着密切关联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有精准而深入的理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看,高校在进行人才培养时应该帮助学生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等基本知识。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包括机构设置、领导体制、职能职责、工作流程、派驻机制、权限程序、自我监督等内容。三是腐败与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律。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纪检监察学关注的重要研究对象,这要求纪检监察学人才应该准确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和变化趋势,对腐败的概念、成因、类型、后果等内容,以及违纪违法行为的表现、特征、后果有清晰认识。四是历史和全球的廉政制度比较。腐败是历史性顽疾,反腐败是世界性难题。纪检监察学人才既应具备纵深的历史眼光,了解纪检监察的历史脉络、廉政建设的发展演进等知识,还应具备广阔的国际视野,了解全球范围内不同类型的廉政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最新实践。

四、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

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怎样培养人”的关键支撑。完善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需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1.不同类型学生的培养方案应有所侧重

在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体系中,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实施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从目前各高校实践看,硕士、博士是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的重心,很多学校暂不考虑招收纪检监察学专业本科生,这意味着未来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研究生生源会非常广泛,学生的学科背景和学科基础也会存在较大差异,有的专业可能与纪检监察学学科比较紧密,有的则相对疏远。例如,在硕士阶段,生源专业可能包括公共管理专业、政治学专业、法学专业,甚至是理工科专业;在博士阶段,有的学生可能是直博生,有些可能是来自其他专业的普通博士生。上述现象是未来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中必然会面临的现实问题。因此,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既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学生,做到分层次、有侧重,同时又要确保人才培养体系的完整性,体现出层层递进的特点。

2.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在高等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与方向选修课程居于核心地位,是区分不同学科课程的重要依据。部分高校很早就开设与纪检监察学相关的专业方向,如湖南大学2000年在刑法学硕士点开设廉政方向,中国政法大学于2014年开始招收纪检监察学(国家监察学)研究生,此类高校基于人才培养现实需求,已先行设计了相应的课程体系,积累了很好经验。纪检监察学课程体系的构建,需重点解决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方向选修课程的设计问题。

首先,在学科基础课程方面,课程体系构建的主要难点在于,纪检监察学学科知识体系比较偏应用性、综合性和跨学科性,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公共管理学等其他一级学科的知识内容存在密切关联,例如,监察法学方向的学生需要掌握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的一些基础知识。但如果在学科基础课程中直接将其他学科的一些核心课程搬运过来简单套用,不仅会让学生坠入知识的汪洋大海,不堪重负,而且也难以满足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需要,最终很可能使纪检监察学学科沦为其他二级学科的“翻版”,进而丧失自身的独立性。因此,学科基础课程需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科学构建课程体系,统筹处理与其他学科课程的衔接问题。其次,在专业核心课程方面,需要解决纪检监察学专业核心课程是什么的问题。专业核心课程是纪检监察学学科最具代表性、重要性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与开设直接关乎纪检监察学人才的培养质量和培养方向,需进行精心设计和充分论证。未来无论是培养专业型还是学术型纪检监察学专业人才,必然都涉及专业核心课程的范围问题,学术共同体对此问题需尽快形成共识。最后,在方向选修课程方面,应尽可能构建多元化、多样化的课程,并避免课程内容的泛化。比如,从纪检监察工作现实需求看,实务部门急需掌握一定的审计、金融、经济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纪检监察学课程体系应积极回应此类需求,在方向选修课程中设计相关课程并进行相应调整或转化,使得此类课程更契合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

3.促进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的双向互动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这些因素使得纪检监察学学科具有很鲜明的政治性和实践性。相应地,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既不同于哲学等纯粹思辨学科的教育,也不同于侧重技术技能培养的职业教育,而是要向学生系统传授纪检监察的理论、制度与实践知识,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学人才应同时具备理论和实践能力。理论上,高校可采取聘用实践导师、共同参与项目研究、共建研究基地等形式促进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的互动。然而,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保密性和纪律性要求,目前纪检监察实务部门与高校的互动还明显不足,不仅高校学生、教师很难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来,而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与高校授课也面临诸多困难。因此,在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建设中需认真思考的是,怎么样将纪检监察学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紧密结合起来,以及怎么样把纪检监察生动实践引入到课堂教学过程当中。促进理论学习与专业实践双向互动的关键在于,加强人才培养机构与实务部门的联系,推动学科理论与实践工作的深度碰撞和融合,这需要高校与纪检监察机关统筹谋划,打通制度梗阻和体制机制壁垒,建立纪检监察人才协同培养的长效机制。

五、纪检监察学学科的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

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是助力人才培养的核心支柱,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是“怎样培养人”的重要载体。关于纪检监察学学科的课程建设与教材开发,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研究。

1.在统编教材基础上构建分层次、多样化的教材体系

教材是人才培养环节的重要依托,决定着人才培养方向。纪检监察学教材开发,需围绕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目标展开。首先,充分发挥统编教材指导性作用。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组织纪检监察系统以及高校、党校和社科院专家学者编写首批基础理论教材和业务工作教材。统编教材的编写严格贯彻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是纪检监察学教材体系的根基,对于完善学科建设、指导人才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在人才培养中要充分发挥统编教材的指导性作用,准确把握人才培养方向。其次,构建分层次、多样化的教材体系。教材体系是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材相互联系、相互衔接构成的有机整体。随着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深入推进,教材开发工作显得愈发紧迫。高校应在统编教材基础上,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开发纪检监察学教材体系,既实现有效分工,又凸显自身特色。具体而言,纪检监察学教材开发要与专业课程建设相衔接、相配套、相协同,形成以统编教材为中心,以学科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方向选修课程教材为关键支撑,以学科拓展类教材为重要补充的立体化、多层次、多样化的教材体系。此外,纪检监察学教材开发还应突出权威性、前瞻性与创新性,打造符合纪检监察学特质、具有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学学科精品教材,助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2.推动案例教学方法的广泛运用及案例开发

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性、专业性和业务性特征,客观要求纪检监察学人才应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而如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则是课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增加案例课程,将案例教学方法运用于课程教学,是提升纪检监察学人才实践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案例教学方法通常以真实案例为原型,以互动式、开放式教学为核心教学理念,通过选取合适案例并组织学生开展讨论与交流,旨在帮助学生更深入了解现实实践。在纪检监察学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积极正向作用。此外,基于提高案例教学方法实效性的考量,还应做好必要衔接工作,加快开发专业化案例。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领域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各地积极出台了许多良好的改革举措,涌现出一系列鲜活生动的廉洁创新实践,同时也查处了一批典型的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纪检监察学课程建设应围绕着这些良好改革举措、创新实践以及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所引发的深层次思考,开发专业化案例并充实到教学活动中,为案例教学提供丰富的实践素材。

3.开发面向更广泛学生群体的通识教育课程

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清廉国家,需要政党、国家、社会和每个公民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纪检监察学学科应主动积极肩负起相应的责任,在课程建设中开发面向更广泛学生群体的廉洁类通识教育课程,将廉政的理念精神融入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早在2007年,教育部就曾印发《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在全国大中小学校开展廉洁教育”,旨在切实履行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承诺。从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看,面向广泛学生群体的廉政教育未得到足够重视,当前高校廉政教育工作较为薄弱,还存在较大改进空间。未来,纪检监察学学科不仅要培养本学科人才,同时也应面向全体学生做好廉洁类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为营造不容忍腐败的社会氛围贡献学科力量。廉洁类通识教育课程的内容可由各高校结合地方特色和自身优势进行精细化的设计,形式上可采用案例教学、实景模拟、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专题讲座以及邀请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廉洁文化宣讲等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