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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与广州市纪委首创“城市廉洁建设”指数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5日    浏览次数:446

2014年11月14日,中国(广州)“城市廉洁建设”指数研究成果发布暨座谈会在广州举行,广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晓玲出席并讲话。 

  会议由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和广州市纪委联合主办,清华大学过勇副教授代表课题组详细介绍了中国(广州)“城市廉洁建设”指数的研究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运用方式。中央纪委监察部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光辉,北航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教授任建明,中大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倪星,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袁柏顺,广州市社科院院长、副研究员郭凡等有关专家学者对这一测评指标体系进行了点评,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该项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是我国城市廉洁建设评价方面的重大创新。 

  王晓玲指出,开展廉洁建设指数研究,是加强廉洁广州建设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举措。“城市廉洁建设”指数研究是廉洁广州建设的一项重要探索,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在廉洁建设方面发挥辐射带动功能的重要体现。 

  王晓玲强调,中国(广州)“城市廉洁建设”指数发布之后,关键在于运用。一是要长期实践。接下来,重点做好开展试测评和加强考核两件事。在全市范围选择发达、一般发达和欠发达三类地区,分别开展试测评工作,以进一步检验相关指标设置的代表性、普适性以及可操作性。二是要持续优化。在实现连续测评的过程中,必须对廉洁建设指数不断加以优化。三是要以评促建。建立中国(广州)城市廉洁建设指数,根本目的是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进,更好地推动廉洁广州建设深入发展。 

  据介绍,建立系统科学的“城市廉洁建设”指数测评指标体系是目前国际上反腐败研究的重点问题,也是国内外反腐败机构十分重视的现实问题。中国(广州)“城市廉洁建设”指数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中国(广州)“城市廉洁建设”指数测评指标体系分为三个指标层次,其中一级指标为廉洁状况、建设绩效、潜在风险3个维度,二级指标为11个方面,三级指标为61项指标,以科学规范的体系对城市廉洁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